第11章(1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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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é事责任。

本决定自1993年7月1日起施ๅ行。

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ຖ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枪;

配置民用枪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按照ั严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ฦ诉讼代理人。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ๆ馆证明,再转由á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三章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

第六章矿山事故处理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公布199๗5年9月1起施行

第二章教育基本制ๆ度

的义务。

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第十三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á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由人民政府处理。

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

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ฐ人之ใ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ๆ单位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由á

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เ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

3๑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

坏土地上的附着物。

第三章土地的利用和保护

第十四条国家建立土地调查统计制ๆ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

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统计。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

利用的总体规划ฐ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十六条城市规划和土地利ำ用总体规划应当协调。在城市规划ฐ区内,土

地利用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在江河、湖泊的安全区内,土地利ำ用应当符合江河、湖泊综合开利ำ用规划。

第十七条开国有荒山、荒地、滩涂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单位使用。

第十八条采矿、取地后能够恢复垦的土地,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负

责复垦,恢复利ำ用。

第十九๡条使用国有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á土地管理部门报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

一、用地单位已๐经撤销或者迁移的;

二、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二年未使用的;

三、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ๅ,保护耕地,维护排灌工程设施,

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治土地沙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制止荒废、破坏耕地的行

为ฦ。

国家建设和乡๥镇村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ำ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

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第四章国家建设用地

第二十一条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需

要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按照ั本章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按照国家规定,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ฐ的或者准许建

设的国家建设项ำ目,经过批准,建设单位方แ可申请用地。

第二十三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必须ี持国务院主ว管部门或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其他批准文件,

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

由á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被征地单位应当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设所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用

地单位只有使用权。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设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的,

由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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