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189
第二,某些生产部门中规定工作日的历史以及另一些生产部
日是可以确定的,但是它本身是不定的35๓。
另一方แ面,工作日虽然不是固定的量,而是流动的量,但是
个行为g—9中所购买的商品上,但不是生在这种商品的价值
上,因为互相交换的是等价物,商品是按它的价值支付的。因此,
因此,在一切金属的流通中,原有的重量标准的名称,也是最初
的货币标准或价格标准的名称。
这个事件看来就此终结而被人遗忘了。诚然后来有一两次从
一些同剑桥大学有来往的人那里传来一些神秘的谣言,说什么เ马
余劳动量本身。劳动力的价值,即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决定再生产劳动力价值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如果一个劳动小时用
金量来表示是半先令或6便士,劳动力的日价值是5先令,那末工ื
人每天就必须劳动10小时,才能补偿资本支付给他的劳动力的日
价值,或者说,才能生产出他每天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的等价物。
知道这些生活资料的价值,也就知道工ื人劳动力的价值1,知道
工人劳动力的价值,也就知道他的必要劳动时间的量。从整个工作
日中减去必要劳动时间,就得到剩余劳动的量。1้2小时减去1้0小
时,还剩2小时,这里看不出,在这种条件下剩余劳动怎么เ能够
延长到2小时以上。当然资本家可以不付给工ื人5先令,而只付
给4๒先令6便士,或者更少。再生产这4先令6便士价值,有9个
劳动小时就够了,这样,在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中,剩余劳动就
不是2小时,而是3小时了,剩余价值本身也就从1先令提高到เ
1้先令6便士了。但是这个结果的获得,只是由于把工人的工资压
低到劳动力价值以下。工人只得到เ他在9๗小时内生产的4先令6
便士,他所支配的生活资料é比以前少11้0,因此,他的劳动力只能ม
有萎缩的再生产。在这里,剩余劳动的延长,只是由á于打破剩余
劳动的正常界限,剩余劳动的范围的扩大,只是由á于侵占了必要
劳动时间的范围。虽然这种方法在工ื资的实际运动中起着重要的
作用,但是在这里它应该被排除,因为ฦ我们假定,一切商品,包
括劳动力在内,都是按其十足的价值买卖的。既然作了这样的假
定,那末劳动力的生产或劳动力价值的再生产所必要的劳动时间,
就不能ม因为工人的工ื资低于他的劳动力的价值而减少,而只有当
这个价值本身降低时才减少。在工ื作日长度已定的情况下,剩ທ余
劳动的延长必然是由á于必要劳动时间的缩短,而不是相反,必要
劳动时间的缩短是由á于剩余劳动的延长。就我们的例子来说,劳
动力的价值必需在实际上降低11้0่,必要劳动时间才能减少110,从
10小时减到9小时,从而使剩余劳动从2小时延长到3小时。
但是,劳动力的价值要这样降低110่,同量的生活资料,从前
用10小时生产出来,现在要求用9小时生产出来。不过,要做到เ
这一点,不提高劳动生产力是不可能ม的。例如,一个鞋匠使用一
定的手段,在一个ฐ十二小时工作日内可以做一双皮靴。如果他要
在同样的时间内做两双皮靴,他的劳动生产力就必须提高一倍。不
改变他的劳动资料或他的劳动方法,或不同时改变这二者,就不
能把劳动生产力提高一倍。因此,他的劳动生产条件,也就是他
的生产方式,从而劳动过程本身,必须生革命。劳动生产力的
提高,在这里一般是指劳动过程中的这样一种变化,这种变化能ม
缩短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必需的劳动时间,从而使较小量的劳动
获得生产较大量使用价值的能力。2๐在研究我们上面考察的那
种形式的剩ທ余价值的生产时,我们曾假定生产方式是既定的。而
现在,对于由必要劳动变成剩余劳动而生产剩ທ余价值来说,资本
只是占有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或者说现存形态的劳动过程,并且只
延长它的持续时间,就绝对不够了。必须变革劳动过程的技术条
件和社会条件,从而变革生产方แ式本身,以提高劳动生产力,通
过提高劳动生产力来降低劳动力的价值,从而缩短再生产劳动力
价值所必要的工作日部分。
我把通过延长工作日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绝对剩余价值;
相反,我把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改变工ื作日的两个组
成部分的量的比例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相对剩ທ余价值。
要降低劳动力的价值,就必须提高这样一些产业部门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