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出卖上,也不可能生这种变化,因为ฦ这一行为只是使商品
从自然形式再转化为货币形式。因此,这种变化必定生在第一
货币以前,在它们的金属重量中ณ就有这种标准,例如,以磅为计
量单位,磅一方面分成盎斯等等,另一方面又合成等等。54
声明,他没有时间再同匿名作者争辩,而匿名作者好象也觉得够
了,至少马克思以后再没有收到เ《协和》杂志。
工人把一定量的劳动——撇开他的劳动所具有的特定的内
容、目的和技术性质——加到劳动对象上,也就把新价值加到劳
动对象上。另一方面我们现,被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又成了
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例如,棉花和纱锭的价值包含在棉纱的价
值中。可见,生产资料é的价值由于转移到产品上而被保存下来。这
种转移是在生产资料转化为ฦ产品时生的,是在劳动过程中ณ生
的。它是通过劳动实现的。然而是怎样实现的呢?
工ื人并不是在同一时间内劳动两ä次:一次由自己的劳动把价
值加到棉花上;另一次保存棉花的旧ງ价值,或者说,把他所加工ื
的棉花和使用的纱锭的价值转移到产品棉纱上。他只是由于加进
新价值而保存了旧价值。但是,把新า价值加到劳动对象上和把旧ງ
价值保存在产品中,是工人在同一时间内达到的两ä种完全不同的
结果虽然工人在同一时间内只劳动一次,因此很明显,这种结
果的二重性只能用他的劳动本身的二重性来解释。在同一时间内,
劳动就一种属性来说必然创造价值,就另一种属性来说必然保存
或转移价值。
每个工人怎样加进劳动时间,从而加进价值呢?始终只能通
过他特有的生产劳动方แ式。纺纱工人只有通过纺纱,织布工人只
有通过织布,铁ກ匠只有通过打铁,才能加进劳动时间。而通过他
们借以加进一般劳动、从而加进新价值的有目的的形式,通过纺
纱、织布、打铁,生产资料棉花和纱锭,棉纱和织机,铁和铁砧
也就成了产品即新的使用价值的形成要素。20生产资料的使用
价值的旧ງ形式消失了,但只是为了以新的使用价值形式出现。我
们在考察价值形成过程时已经看到,只要使用价值是有目的地用
来生产新的使用价值,制造被用掉的使用价值所必要的劳动时间,
就成为制ๆ造新า的使用价值所必要的劳动时间的一部分,也就是说,
这部ຖ分劳动时间从被用掉的生产资料转移到新า产品上去。可见,工
人保存被用掉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或者说,把它们作为价值组成
部ຖ分转移到产品上去,并不是由于他们加进一般劳动,而是由于
这种追加劳动的特殊的有用性质,由于它的特殊的生产形式。劳
动作为这种有目的的生产活动,纺纱、织布、打铁,只要同生产
资料接触,就使它们复活,赋予它们活力,使它们成为劳动过程
的因素,并且同它们结合为产品。
如果工人的特殊的生产劳动不是纺纱,他就不能使棉花变成
棉纱,因而也就不能把棉花和纱锭的价值转移到棉纱上。不过,如
果这个ฐ工人改行当木匠,他仍然会用一个ฐ工作日把价值加到他的
材料上。可见,他通过自己的劳动加进价值,并不是由于他的劳动
是纺纱劳动或木匠劳动,而是由á于他的劳动是一般的抽象的社会
劳动;他加进一定的价值量,并不是因为他的劳动具有特殊的有用
的内容,而是因为他的劳动持续了一定的时间。因此,纺纱工人的
劳动,就它的抽象的一般的属性来说,作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把
新价值加到เ棉花和纱锭的价值上;而就它的具体的特殊的有用的
属性来说,作为纺纱的过程,把这些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产品
上,从而把这些价值保存在产品中。由á此就产生了劳动在同一时
间内所得出的结果的二重性。
新า价值的加进,是由于劳动的单纯的量的追加;生产资料的旧
价值在产品中的保存,是由于所追加的劳动的质。同一劳动由á于它
的二重性造成的这种二重作用,清楚地表现在种种不同的现象上。
假定由于某种明,纺纱工人6๔小时纺的棉花同过去36小时
纺的棉花一样多。作为有目的的有用的生产活动,他的劳动的能
力增加为6倍。他的劳动的产品也增加为6倍,从6磅棉纱增加
到36磅棉纱。但是,现在36磅棉花吸收的劳动时间只和过去6磅
棉花吸收的劳动时间一样多。加在每磅棉花上的新劳动比用旧方
法时少56๔,因此,加进的价值也只是过去的16。另一方แ面,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