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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7岁,我学着别人摆了一只不能再破的碗。然后看到一文一文的铜钱掉入我的碗里。我说不上当时的感觉,不知道是高兴还是不高兴。高兴的是我可以活下去,不高兴的是我失去了做人最基本的人格。赶上讨不到东西的时候,我就偷偷摸摸的捡别人的剩菜剩饭。吃别人倒掉的邵水。生疮,病痛、折磨、总之再痛苦的事都不算什么了。
白天去乞讨,晚上我就去树林的墓地,陪我娘亲。只有在那里,我才会说我想说的事,落我想落的泪。都说那里可怕,其实不然,那里安静没有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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